石油费用管理办法(石油费用调整机制)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
〖壹〗 、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中央财政非税收入 ,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石油特别收益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政机关不得擅自减征或免征石油开采企业应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
〖贰〗、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财政部负责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 ,按月计算、按季缴纳。
〖叁〗 、财政机关对石油开采企业集团公司上报的特别收益金申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石油开采企业应缴石油特别收益金金额 。石油开采企业应在接到书面确认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缴入中央金库。石油特别收益金缴库一律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一般缴款书”。缴款书所列各项内容必须填列完整、正确 。
〖肆〗、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该文件旨在规范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 ,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合理保障。
〖伍〗 、第一条 为推动石油费用机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费用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 。
成品油定价机制管理办法
《石油费用管理办法》旨在完善我国石油定价机制,适用于所有在国内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 原油费用由企业自行参照世界市场定价,中石化和中石油之间的互供原油费用则依据国内成本与世界进口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地方炼厂参照两个集团之间的费用。
二〇〇九年五月七日附件:石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费用形成机制,规范费用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费用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 、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国内成品油定价主要采取成本加成法,并受国家管控与世界市场费用联动调整。具体来说:定价组成部分:原料成本:即原油费用,约占成品油费用的30% 。炼化成本利润:炼油厂的成本加利润 ,约占8%。政府税费:各种税费约占48%,这一比例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当世界原油费用上涨到80美元以上时,国内成品油费用调整将不再考虑企业的利润 ,即按照零利润的标准调整油价 。
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该文件旨在规范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得到合理保障。
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石油特别收益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财政机关不得擅自减征或免征石油开采企业应缴纳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总结:该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管理,确保国家能够从石油开采企业的超额收入中合理征收收益金,以支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财政部负责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计算石油特别收益金时 ,原油吨桶比按石油开采企业实际执行或挂靠油种的吨桶比计算;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每天公布的中间价按月平均计算。
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石油开采企业,应当如实填写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表(见附表),各集团公司汇总后 ,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机关申报缴纳 。财政机关对石油开采企业集团公司上报的特别收益金申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石油开采企业应缴石油特别收益金金额。